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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S系统管理制度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(二)



发布时间:2022-05-07

续:SIS系统管理制度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(一)

  4.4.4 特殊情况下联锁的临时停运、投入联锁 a)根据《岗位操作规程》明确要求在开、停工时需要临时停运的联锁,由当班班 长直接执行,需要时由维护人员配合实施,并作好记录。投运条件具备后, 由当班班长负责提出并投入联锁。

  b)在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或仪表失灵等紧急情况下需临时停运联锁时,由当班班 长提出,经生产装置(系统)主管领导同意,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得到落 实后,由当班班长直接执行(或通知维护人员执行) ,做好记录并及时补办 《仪表联锁工作票》 (24 小时内) 。 恢复正常后, 由当班班长请示生产装置 (系 统)主管领导同意后,及时办理《仪表联锁工作票》并投入联锁,做好相应 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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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c)生产期间不论何种原因,联锁临时停运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,必须及时办理临 时变更审批手续(临时变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) ,特殊情况在 72 小时内补办 审批手续。

  d) 维护人员在进行定期保养、 故障处理等与联锁有关的作业需临时停运联锁时, 必须严格执行《仪表联锁工作票》规定。仪表处理完毕必须有两人核实确认 联锁接点输出正常:对于有保持记忆功能的回路,必须进行复位,使联锁接 点输出恢复正常、符合当前状况。投入联锁前必须经维护人员及操作班长共 同严格确认。

   e)运行生产装置(系统)的联锁变更情况必须列入交接班内容,由相关岗位技 术人员登记入《联锁变更登记表》 。

  f)机动处、生产装置(系统) 、维护单位必须建立《联锁变更登记表》 。 

  g)机动处、生产处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长期停运的联锁回路进行一次清理, 提出整改意见,并组织实施

  4.5 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、检修及管理

  4.5.1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 ( SHS 07007-2004)要求进行。

  4.5.2 联锁保护系统应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检修。 在联锁保护系统检修时,新更换的元件、仪表、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查、试验之 后方可安装; 必须对联锁回路中的所有接线端子进行紧固确认, 并对联锁仪表进行单校、 联校。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,必须对联锁值和联锁动作的正确性进行检查试验。检修、 校验、标定的各种记录、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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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5.3 联锁保护系统及其回路的检修工作必须专人负责,严把质量关。 要有计划地对易损部件进行更换,做好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。 联锁保护系统应达到:设定值准确,回路动作可靠,系统运行安全,联锁 设备 100%完好,联锁回路能 100%投用。

  4.5.4 维护单位安排业务素质高、熟悉联锁保护系统的人员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。

联锁保护系统故障处理、 维护必须至少有一人监护, 事关重大的故障处理, 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, 落实方案、 主管技术人员或领导要到现场负责实施。 要把联锁保护系统作为日常维护工作的重点, 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检查联锁保护系统 运行状态、UPS 电源的工况,并做好书面记录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,做好隐患登 记。 4.5.5 4.5.6 4.5.7 在正常生产期间,严格执行《仪表联锁工作票》规定。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。 联锁保护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异地存放,软硬件及备品备件要有专人负责,并建立台帐。备品备件在数量上、质量上要满足装置安全 生产需要。 

  4.5.8 联锁保护系统资料要齐全、准确,做到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图、接线图和

现场实际一致; 联锁保护系统设备台帐上的型号规格和现场相符; 仪表专业与电气 专业的分界端子接线图清楚并和现场标号一致。 为便于维护, 机柜内应设有正确清 楚的接线图,维护人员应有正确完整的联锁保护系统维护资料

   4.5.9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台帐、联锁原理图/逻辑图、接线图、仪表联锁工作票、联锁变更申请单、联锁回路确认单、装置联锁回路状态表等资料要及时整理归 档,并长期保存。 

  4.5.10 联锁系统的辅操开关、按钮(包括操作站内软开关、按钮)由生产装置(系 统)操作人员操作;盘后开关、按钮及组态程序的强制由维护人员操作(需与工艺 联系并派人监护) 。 

  4.5.11 联锁保护的变更(包括联锁原理、程序或功能变更,设定值变更,摘除或 临时停运联锁,投入联锁等)必须经机动处(生产处)会签后,由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,或按技措立项审批后由设计单位正式出图的方可实施。应做好变更实施记录, 并及时在各级资料、图纸中准确反映出来,做好存档工作。 

  4.5.12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、资料齐全

   4.5.13 新装置正式投运前、设备检修后,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对联锁保护系统每个 回路逐项确认签字后, 方可投入使用; 对于长时间停运需恢复使用的联锁保护系统 在投运前也应按上述要求执行,并且还应办理仪表联锁工作票。 

  4.5.14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有联锁回路仪表、设备的仪表盘后或机柜间。 

  4.6 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 

  4.6.1 联锁保护系统的故障检出器(亦称“一次发讯仪表” ) 。 

  a)故障检出器是不与其它系统共用而单独设置的。 

  b)关键工艺参数的故障检出器应按“三取二”联锁方案配置。

  4.6.2 联锁保护系统应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,当联锁动作后,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 能重新投运。

  4.6.3 紧急停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手动停车功能,以确保异常状态时,实现紧 急停车。凡紧急停车按钮,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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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6.4 联锁保护系统设置声光报警。

   a)重要的生产参数,在联锁设定值前应设有报警点,以预防生产事故。 

  b)联锁报警系统应具有 SOE 及打印功能。 

  5 SIS系统管理制度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:检查与考核

    5.1 现场仪表管理及检维修 

  5.1.1 仪表设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(现场挂牌情况) 。 

  5.1.2 联锁仪表作业程序是否正确,现场检查。 

  5.1.3 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必须办理仪表联锁变更单审批手续和工作票, 必须按要求、 按程序填写规范。 

  5.1.4 联锁保护系统故障处理必须办理仪表联锁作业票,按要求、 按程序填写规范,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;重要故障处理时必须有分析单和处理方案。 

  5.1.5 装置或机组检修完毕,在开机之前必须出具相关仪表校验单(或原始记录) 和仪表联锁确认单(即联校记录单) 。 

  5.2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资料: 5.2.1 每周调度会之前,仪表联锁作业票和联锁变更申请单必须及时完好上交分公 司。 

  5.2.2 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。 

  5.2.3 联锁保护系统重大故障或异常停车分析报告闭环管理: 是否有分析, 有报告, 有反馈,有措施(必须有分析单,重要故障处理有处理方案) 。 5.2.4 联锁保护系统图纸和资料包括联锁报警台账、联锁逻辑图、联锁逻辑说明、 仪表联锁确认单(即联校记录单) 。 

  5.2.5 仪表联锁变更申请单必须保存完好, 建立仪表联锁变更登记表台账。 (仅对系 统班要求)

  5.3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作业要求与规范 

  5.3.1 故障处理或检维修时,必须坚持两人工作制,中级工以上(含中级工)担当 第一负责人。

  5.3.2 作业前,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证:生产过程中危险性作业(仪表专业)作业 许可证、JHA 分析单、仪表联锁作业票,必要时还需办理联锁变更申请单;同时,必须确认生产装置和分公司相关人员签字,保证防范措施落实到位。 

  5.3.3 作业完后,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危险性作业(仪表专业)作业许可证、仪表联 锁作业票规整在一起,必要时包括联锁变更申请单。 

  5.4 考核详见班组工作考核细则。

  6 本制度解释权属分公司生产管理组

  本SIS系统管理制度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(仅做学习、参考使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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